书院二小松
从此静窗闻细韵,琴声长伴读书人。
一双幽色出凡尘,数粒秋烟二尺鳞。
两株小松为这普通的小院增添了一抹幽趣之色,小松初生的枝叶如堆烟般挂在松树上。
从此静窗闻细韵,琴声长伴读书人。
从此静静的书窗外便有了松声竹韵,如古琴般悦耳,在读书之余更添了一份清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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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双幽色出凡尘,数粒秋烟二尺鳞(lín)。
秋烟:特指植物,比绿树、绿草等聚于一处,遥看之下,如堆烟。
从此静窗闻细韵,琴声长伴读书人。
参考资料:
从此静窗闻细韵,琴声长伴读书人。
在我国古典诗歌中,或将苍松联想为飞龙,或赋贞松以比君子,这类诗篇数量不少。而李群玉的这首诗,却别开生面,是其中富于独创性而颇具情味的一首。
第一句是运用绝句中“明起”的手法,从题目的本意说起,不旁逸斜出而直入诗题。句中的“一双”,点明题目中的“二小松”。这一句,有如我国国画中的写意画,着重在表现两株小松的神韵。诗人用“幽色”的虚摹以引起人们的想象,以“出凡尘”极言它们的风神超迈,不同凡俗。如果说这一句是意笔,或者说虚写,那么,第二句就是工笔,是实写。“数粒秋烟”,以“秋烟”比况小松初生的稚嫩而翠绿的针叶,这种比喻是十分新颖而传神的,前人似乎没有这样用过;而以“粒”这样的量词来状写秋烟,新奇别致,也是李群玉的创笔,和李贺的“远望齐州九点烟”的“点”字、有同一机杼之妙。张揖《广雅》:“松多节皮,极粗厚,远望如龙鳞。”诗中的“二尺鳞”,一方面如实形容松树的外表,其中的“二尺”又照应前面的“数粒”,切定题目,不浮不泛,点明并非巨松而是“小松”。首二句,诗人扣紧题目中的“二小松”着笔,写来情味丰盈,以下就要将“二小松”置于“书院”的典型环境中来点染了。
在诗人们的笔下,松树有远离尘俗的天籁,如储光羲《石子松》诗的“冬春无异色,朝暮有清风”,如顾况《千松岭》诗的“终日吟天风,有时天籁止。问渠何旨意,恐落凡人耳”。“从此静窗闻细韵”,李群玉诗的第三句可能从前人诗句中得到过启发,但又别开生面。庭院里的两株小松,自然不会松涛澎湃,天籁高吟,而只能细韵轻送了。“细韵”一词,在小松的外表、神韵之外,又写出它特有的声音,仍然紧扣题旨,而且和“静窗”动静对照,交相映发。“琴声长伴读书人”,结句的“琴声”紧承第三句的“细韵”,并且将它具象化。“长伴读书人”,既充分地抒发了诗人对小松爱怜、赞美的情感,同时也不着痕迹地补足了题目中的“书院”二字。这样,四句诗脉络一贯,句连意圆,构成了一个新颖而和谐的艺术整体。
松树是诗歌中经常歌咏的题材,容易写得落套,而此诗却能翻出新意,别具情味,这就有赖于诗人独到的感受和写新绘异的艺术功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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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及注释
译文
两株小松为这普通的小院增添了一抹幽趣之色,小松初生的枝叶如堆烟般挂在松树上。
从此静静的书窗外便有了松声竹韵,如古琴般悦耳,在读书之余更添了一份清幽。
注释
秋烟:特指植物,比绿树、绿草等聚于一处,遥看之下,如堆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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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赏
在我国古典诗歌中,或将苍松联想为飞龙,或赋贞松以比君子,这类诗篇数量不少。而李群玉的这首诗,却别开生面,是其中富于独创性而颇具情味的一首。
第一句是运用绝句中“明起”的手法,从题目的本意说起,不旁逸斜出而直入诗题。句中的“一双”,点明题目中的“二小松”。这一句,有如我国国画中的写意画,着重在表现两株小松的神韵。诗人用“幽色”的虚摹以引起人们的想象,以“出凡尘”极言它们的风神超迈,不同凡俗。如果说这一句是意笔,或者说虚写,那么,第二句就是工笔,是实写。“数粒秋烟”,以“秋烟”比况小松初生的稚嫩而翠绿的针叶,这种比喻是十分新颖而传神的,前人似乎没有这样用过;而以“粒”
李群玉
李群玉(808~862),字文山,唐代澧州人。澧县仙眠洲有古迹“水竹居”,旧志记为“李群玉读书处”。李群玉极有诗才,他“居住沅湘,崇师屈宋”,诗写得十分好。《湖南通志·李群玉传》称其诗“诗笔妍丽,才力遒健”。关于他的生平,据《全唐诗·李群玉小传》载,早年杜牧游澧时,劝他参加科举考试,并作诗《送李群玉赴举》,.但他“一上而止”。后来,宰相裴休视察湖南,郑重邀请李群玉再作诗词。他“徒步负琴,远至辇下”,进京向皇帝奉献自己的诗歌“三百篇”。唐宣宗“遍览”其诗,称赞“所进诗歌,异常高雅”,并赐以“锦彩器物”,“授弘文馆校书郎”。三年后辞官回归故里,死后追赐进士及第。
黄冈之地多竹,大者如椽,竹工破之,刳去其节,用代陶瓦。比屋皆然,以其价廉而工省也。
子城西北隅,雉堞圮毁,蓁莽荒秽,因作小楼二间,与月波楼通。远吞山光,平挹江濑,幽阒辽夐,不可具状。夏宜急雨,有瀑布声;冬宜密雪,有碎玉声;宜鼓琴,琴调和畅;宜咏诗,诗韵清绝;宜围棋,子声丁丁然;宜投壶,矢声铮铮然;皆竹楼之所助也。
公退之暇,被鹤氅衣,戴华阳巾,手执《周易》一卷,焚香默坐,消遣世虑。江山之外,第见风帆沙鸟,烟云竹树而已。待其酒力醒,茶烟歇,送夕阳,迎素月,亦谪居之胜概也。
彼齐云、落星,高则高矣;井干、丽谯,华则华矣;止于贮妓女,藏歌舞,非骚人之事,吾所不取。
吾闻竹工云,竹之为瓦,仅十稔。若重覆之,得二十稔。噫,吾以至道乙未岁,自翰林出滁上,丙申移广陵;丁酉又入西掖,戊戌岁除日有齐安之命,己亥闰三月到郡。四年之间,奔走不暇,未知明年又在何处,岂惧竹楼之易朽乎!后之人与我同志,嗣而葺之,庶斯楼之不朽也!
咸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记。